◆ 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填补了我国乡村振兴领域的立法空白,标志着乡村振兴战略迈入有法可依、依法实施的新阶段
◆ 围绕巩固脱贫成效的目标任务,做好保障制度、发展机制和文明建设的战略衔接,为解决相对贫困探索经验,为乡村振兴打好基础
◆ 重视并加大对脱贫群众精神生活、思想观念、人力资本等方面的扶持,广泛开展精神文化等宣传教育,加强群众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市场意识和信用意识培育,提高其参与市场竞争的自觉意识和能力
乡村振兴,国之大者。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
较之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更甚。
深度上,脱贫攻坚主要解决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则着眼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全方位改善提高乡村发展条件和发展能力,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广度上,脱贫攻坚集中解决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摘帽问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东中西部全域推进,立足农业农村现代化总目标,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着力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现代化成果。
难度上,脱贫攻坚主要是瞄准2020年这个时间节点,咬定既定目标,打攻坚战、歼灭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总要求,着力缩小城乡差距,力争用3个五年规划期让农业农村在现代化进程中逐步赶上来。
自党的十九大正式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已近四年。
从顶层设计看,推进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日渐成形: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为题对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布局;当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2019年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特别是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填补了我国乡村振兴领域的立法空白,标志着乡村振兴战略迈入有法可依、依法实施的新阶段。
从具体实践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
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步走”时间表,2021年至2035年,乡村振兴需围绕20字总要求,确保在现代化进程中农业农村不掉队、同步赶上来,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在业内人士看来,当下的关键是与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实现有效衔接。基层干部建议,围绕巩固脱贫成效的目标任务,做好保障制度、发展机制和文明建设的战略衔接,为解决相对贫困探索经验,为乡村振兴打好基础。
完善保障制度
各地主要还是沿用脱贫政策,其局限性开始出现。部分干部行动保守,部分工作推进缓慢。
基层干部建议,加快完善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衔接保障制度,强化政策指向性,确保基层行动节奏不变、效率不减。
统筹发展机制
发展既是巩固脱贫成效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相对贫困,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基层建议,统筹县域经济发展,培育人才、用好人才,全方位促进产业兴旺。
统筹县域经济发展,促进脱贫群众就业。基层干部表示,在脱贫攻坚中,他们把主要精力放在精准到户的脱贫措施上,如今进入乡村振兴阶段,可对县乡村经济发展进行统筹,以县域经济发展带动群众持续增收。
强化振兴人才支持,多措培育乡土人才。高等院校可拿出部分生源定向培育乡村振兴人才,改善基层振兴队伍结构,在农业科技人才、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教师、全科医生特岗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方面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可强化对返乡人才和返乡创业的支持。
推进文明建设
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脱贫群众焕发新面貌、鼓足新干劲,实现基层有效治理的重要路径。基层干部建议,在脱贫成果巩固拓展阶段,仍要做好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工作,让大家拥抱文明和现代生产生活方式。
脱贫攻坚期间,各地结合“自强、诚信、感恩”教育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变要我发展为我要发展,很多群众改变了等靠要的思想。
提升现代化乡村治理能力。基层干部认为,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除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可引进有一定经验的社工组织,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强化嵌入式治理模式,进行相互促进,相互提升,最终实现治理现代化。
本文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2021年第3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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