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要振兴,治理是关键。要想真正的促进和保障乡村振兴,必须要处理好乡村治理这个基础性的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治理有效”在这些因素之中起着关键性作用,是乡村振兴题中的应有之义。没有有效有力的治理主体,就不可能实现乡村的有效治理,也就不可能有乡村的振兴。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框架下,谁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其中,人民群众是最大的主体。推进基层治理,根本的目的就是为乡村振兴助力,人民群众是最大的受益者,要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其次,乡村基层干部也是治理主体。基层干部在乡村治理中扮演统筹协调的角色,要思考如何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如何让人民群众在乡村治理上发挥作用,让人民群众有力可以使出来,积极为乡村治理建言献策,贡献智慧和力量。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框架下,乡村治理应是何种模式?乡村有效治理,即加强党和政府对乡村工作的领导,通过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形成党组织、政府、社会组织、广大农民在内的多元治理主体,实现乡村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合一”,实现乡村治理有章可循,保障乡村振兴有序推进。同时,完善的利益表达、民主决策和监督机制,更是有效治理不可缺少的条件。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框架下,乡村治理体系应该怎样创新?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坚持党建引领,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通过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机制、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机制等,来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完善基层治理方式、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现代乡村治理手段等,总结地方实践经验并加以提升。(赵宝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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