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总书记向全世界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全国进入到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阶段,乡村振兴战略在广大农村如火如荼全面推进。
聚焦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必须着力推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在“五大振兴”目标任务中,产业是根基,人才是支撑,文化是动力,生态是关键,组织是保障,笔者认为,组织振兴是领导好、组织好乡村振兴的根本性保障和制度性保障,只有建强组织,才能有效推动产业、人才、文化和生态的振兴。
要建强基层组织体系,树起乡村振兴“主骨架”。
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政治基础,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实施乡村振兴的战斗堡垒和组织振兴的关键,乡村振兴的各项部署和措施,都要依靠村党总支和支部来落实,因此,必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党组织建在重点产业发展上、建在合作社上,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和班子队伍,把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打造成坚强的战斗堡垒,确保乡村振兴的每一项政策、每一个举措都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得到落实和稳步推进。
要加强党员发展工作,壮大乡村振兴“顶梁柱”。
农村党员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中坚力量,要按照党员发展5个阶段25个步骤要求,抓好发展党员各项工作,夯实组织振兴的基础。要在乡村振兴大潮中,教育和引导农村党员明确自身定位,自觉发挥党员模范作用,使农村党员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拥护者与推动者,产业振兴、文化振兴和生态振兴的引领者。要切实抓住人才培养重点,加快农民职业化进程,培养一批乡村振兴专业人才,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
要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筑牢乡村振兴“地圈梁”。
进一步完善自我振兴、自我治理机制是组织振兴的重要内容,要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探索和建立一批村民积分管理、红黑榜管理、村民自治公约等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文明乡风提升各方面的机制和制度,推动形成以村民自治、法律法治、社会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振兴制度保障。
组织兴则乡村兴,只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建强组织、壮大队伍、完善制度,才能实现组织振兴目标,才能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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