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村的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乡村振兴的质量和成色,要靠美丽乡村打底色,要以良好生态为支撑。2021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围绕加强乡村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等内容,单列“生态保护”专章共7条,为生态保护确立了重要的法律原则和具体制度。这充分彰显了生态保护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地位,为加强乡村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建设美丽乡村提供了法律保障和行动指南。
“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千百年来,一幅幅恬淡静谧、优美宜人的田园图景印刻在一代代中国人的记忆里。美丽的生态环境能给人带来愉悦的心情,让人愿意在此驻足停留。加强乡村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事关农业农村发展的绿色变革,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让生态美起来、环境靓起来,再现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美丽画卷。
强化生态意识是前提。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一定的发展实践都是由一定的发展理念来引领的。要从农民生态意识上下功夫,激发农民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自觉形成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生活方式,切实保护好山山水水、一草一木。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鼓励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对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的责任,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自觉要求,让保护生态成为大家共同的事。
推动发展是核心。乡村生态振兴是普惠的民生福祉,也是发展的深刻革命。建设美丽乡村,并不是单纯追求田园风光之美,而是要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进一步发展生产,使群众从绿色发展中得到真金白银。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把农业增效、农村增绿、农民增收统一起来。只有在农业发展观上进行一场深刻革命,全面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制度体系,大力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推动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农业发展格局,才能发挥农业先天优势、独有优势和比较优势,提升绿水青山的“颜值”,做大“金山银山”的价值。
环境整治是关键。生态和宜居不可拆分。村容村貌是否干净整洁,直接关系着乡村的宜居程度,影响着幸福指数。乡村不应只有蓝天白云清新空气,还要有完善的基础设施、便利的人居条件。人人都盼望有一个优美整洁的工作生活居住环境,推动乡村生态保护离不开人居环境整治。要针对农民人居环境上的痛点和难点,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从厕所革命、垃圾、污水、村庄清洁行动等方面着眼,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加强污染治理,处理好生活垃圾和污水,搞好洁化、绿化、美化工程,努力打造美丽乡村风景线,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长效常态是保证。制度才能管根本、管长远。制度是生态文明的基石。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工作,乡村生态保护离不开长效机制建设。只有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律保护生态环境,让制度的刚性约束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才能切实守住绿水青山。一方面,对基础设施要完善和建设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一方面,加快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平衡保护者与受益者的利益,增加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决不能让保护生态环境的人吃亏。
有美丽乡村,才有美丽中国。良好生态既是乡村振兴的支撑点。只要坚持以生态文明理念改造传统农业,以生态文明引领乡村振兴,农村的明天一定会呈现出一幅产业兴、生态美、百姓富、乡风淳的美丽画卷,成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人人向往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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