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当前党和国家在“三农”领域最重要的目标,农村基层党组织因此肩负着重要而艰巨的政治责任使命。“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努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是新时代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和组织保证。乡村振兴战略涉及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涉及广大农民根本利益,涉及农村复杂现实问题,而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的定位,及其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政治功能、经济功能以及社会功能的实现均与组织力的价值意涵相契合。由此,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农村党组织提升组织力的实践指向。
突出政治功能,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政治整合和组织整合作用
“一个强大的政党能使群众的支持制度化。政党的力量反映了大众支持的范围和制度化水平。”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自然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领导核心。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决定了在乡村振兴各个工作中其都处于主导地位,提升组织力的关键在于强化这种领导核心地位,基层党组织必须要担负基层社会的领导责任,领导村委会和其他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农村各项工作。
高度的组织性是对所有党员党组织的根本要求和准绳,也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组织力的有力抓手和重要着力点。长期以来,珠三角地区“城乡二元”与“专业镇崛起”状况并存,城市庞大的人力资本“虹吸”效应导致大量专业型人才和青年流入城区,人口结构调整带来了党员干部结构的变化,农村“精英出走”导致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影响力不断弱化。“局部‘去组织化’的态势若得不到扭转而演变成全方位的“去组织化”,那么组织化权威引领现代化道路的基本逻辑将难以为继”。实现村党组织引领乡村振兴,首要前提是打牢组织结构基础。《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的党员”培养并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并要求“每个村应当配备村级后备力量”。在广东,“头雁工程”深入实施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书记“头雁工程”基础上,进一步注重突出政治标准,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村后备干部队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组织意识,着力破解农村基层党组织“再组织化”的命题。
重振集体经济,在乡村振兴中发挥利益协调和资源协调作用
“凡是农村党建工作整体水平较高,抓得有亮点、有创新点的建制村,都有较为雄厚的经济基础、稳定的经济来源作后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乡村振兴各项活动需要相应的资源支撑。虽然国家给予乡村项目制资金落地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基层党组织陷入经济困顿状态,但没有稳定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和现代化农业的支撑,村内公共民生事务无法得到保障,村民收入及生活水平始终无法有效改善提升,最终削弱农村党组织在群众中的领导权威。
在乡村振兴语境下,基层党组织要带领群众实现“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等目标,就必须成为整合农村资源和利益的公共工具,要熟练运用好党和政府的各项惠农资金与政策,在产业强劲驱动下,使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的经济诉求得以实现,生活水平改善提升。农村党组织要发挥资源整合优势,按照一定的经济规律和价值原则,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协调好农村地区的社会利益关系。在此过程中基层党组织无可比拟的优势体现为“在农业生产和销售环节,保障公共产品的供给”“以‘惠及大多数人’为发展导向”以及“合理分配经营收入,兜底弱势群体”。农村党组织组织力体现在以“最大公约数”的发展理念凝聚共识,推动乡村振兴各项产业、资金、政策的落地,以农村党组织为纽带,重塑广大农民对集体的情感认同,重构农民与集体之间的依附关系。
牵引治理网络,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价值倡导和行为倡导作用
当前农村地区常见的其他乡村治理主体主要包括以经济合作社为代表的经济类组织、以一类兴趣特长为特点形成的文化类组织,此外还有一定数量的形成于农村社区内外部的非政府组织、非营利性组织。农村党组织理应成为连接政府、村民以及其他各类社会基层组织的桥梁和纽带,成为行为协同的催化剂和关系协同的粘合剂。在一些地方,宗族势力干扰村务,邪教等非法活动突出,敌对势力企图通过“松土工程”与党的基层组织争夺群众、抢夺阵地、动摇人心。一些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攫取非法利益等行为,严重挤压组织力发挥作用的空间。
农村公共事务治理的高效性并不依赖传统单向度的行政命令方式,也不能完全寄托于纯粹的村民自治,而迫切需要多元主体的合力共建。此时,村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凸显出来,即通过多举措的引领合作行为把乡村治理中的主体组织起来、资源运作起来。以组织力牵引乡村治理的焦点在于触发村干部、党员群众及其他组织,构建合作参与乡村治理的动员机制,以更好地达成“治理共同体”的合作行动。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网络的组织力,并非机械化实行“一言堂”领导,而是在党组织领导下建立一种科学有效的民主决策方式。乡村振兴战略必然牵涉多元主体利益格局调整,基层党组织须及时建立相应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从而维持各治理主体之间以及党群关系之间的动态平衡和良性发展。要继续探索在“四议两公开”基础上改革村民议事制度、村民调解制度,利用“村民议事厅”研究决策重大事项,落实“民主商议,一事一议”的村民代表议事制度,保证民主决策的规范化。“村民自治把千千万万的农民变成无所不在的监督者,这不仅节省了政府的监督成本,而且可以大大提高监督的成效”。将村干部置于村民的监督之下,再辅以民主评议、村务公开等,有助于防止和杜绝村干部以权谋私或不作为的现象。
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将迈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是“党建国”转向“党治国”视域下,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政党永久的政治使命。组织力提升的最好体现就是对于政治要素、社会资源、基层群众的整合能力、吸纳能力和组织动员能力。党在农村社会基层中的组织力越强,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就能发挥得愈加充分。民众认可度高,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才能得到更好的落实,农民和农村地区才会共享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成果。
最新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