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要努力实现“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这既是给乡村治理提供科学的指引,也是对乡村治理提出的明确目标。从建设投资到疫情防控,管理重心都在由城市向农村下沉,服务重点由前端向基层拓展,乡村治理正从曾经易生变形、易受忽视的“末梢”转变为提升人民幸福感的关键“前哨”。
乡村治理水平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贯彻落实,关系到村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乃至关系到村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能片面地认为乡村治理就是乡村的平安建设,也不能将乡村治理完全等同于乡村自治,更不能将社会的标准化管理一股脑引入乡村治理,增加基层管理的负担,步入烦冗琐杂的误区。
乡村治理水平并非依赖于单一的政府管理、村庄自治、技术提升和标准管理,面对不断深度融合的全球化发展形势和农村社会转型发展等各类问题,打造全面高效的全域社会治理体系,实现社会治理生态良性循环势在必行。
乡村治理需要以资源的全域整合为抓手,做好系统性谋划。乡村治理是系统的、综合的、可持续的,需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统筹规划布局,从当地的文化体系、价值体系、制度体系出发,构建城乡一体、协同发展的新格局。以全域的资源整合出发,做好整合文章,树立新的乡村资源观,把乡村发展融入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乡村治理区域覆盖到各领域、各区域、各部门,由属地管理的无限责任向多方各自担责的有限责任模式转变。
乡村治理需要以社会的全域参与为目标,凝聚共同性愿景。建立“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乡村治理共同体,形成村级监管零死角、无盲区,以共同体的思维和合力推进有效治理。一要凝聚和谐共生的价值共识,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重视改善治理共同体之间的关系,关注、引导和动员多方治理主体形成共同愿景。二要强化乡村认同和乡村公共精神培育,调动乡民参与公共治理的积极性。三要加强对乡村基层组织的系统性整合,健全组织间协同与合作的制度体系,为组织振兴及其协同共治提供政策保障。
乡村治理需要以服务的全域提升为核心,打造协同性机制。创新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村民自治机制,创新群众参与方式,创新网络社会柔性治理模式。细化综合管理机制,充分借鉴城市社区网格治理,构建全覆盖的农村基层治理网络,开展普法宣传、政策解读、矛盾化解等工作,及时解决农村出现的问题,把公共服务拓展到乡村的每一个角落,用精细的“针脚”绣出秀美乡村。
乡村治理需要以结构的全域优化为基础,构建创造性平台。为更好地优化乡村全域的发展结构,需要探索融合联动的整体性治理平台,创设开放、高效、联动的协作渠道,克服竞争性思维带来的碎片化治理现象。一是构建全域治理的沟通平台,如“说事长廊”“议事小院”等乡民议事渠道,构建跨区域和部门的工作平台。二是培育城乡融合的人才交流平台,完善以培育农村人才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农村人才培育体系,畅通城乡人才交流渠道。三是打造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载体的数字平台,构建包含乡村规划、乡村经营、乡村环境的三维实景图,实时掌握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变化态势,提高村级综合服务信息化水平,为流动在外地的村民提供沟通、协作、信息共享的新渠道,为实现有效治理提供更广泛的社会性支持。
概而言之,笔者认为乡村治理要向全域社会治理拓展,在全域上下功夫,实现产业全域配置,要素全域配套,经营全域统筹,环境全域协调,这是乡村社会管理的新格局,不会一蹴而就,不能大干快上,需要深刻理解全域治理的本质内涵,谋划全盘,找准缺项,因地制宜,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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