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着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为加快补上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七大战略之一写入党章。随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全面部署。
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为了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来把握和处理工农关系、城乡关系。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概括,其中,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总方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制度保障。
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聚焦乡村振兴,对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按照“远粗近细”的原则,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三个阶段性目标:
一是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二是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三是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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