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话题。这也意味着“三农”工作的重心将全面转向乡村振兴。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这为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基础。那么,在“十四五”时期以及未来更长的一段时间,我们将在哪些方向上发力打好乡村振兴这场持久战?农村、农业、农民又将有哪些新变化呢?
今年,正逢“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被列为“十四五”时期和本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
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今年,乡村振兴成为“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重要目标,对于这个将会给未来中国产生深远影响的战略,代表委员纷纷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按照“十四五”规划,2021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第一年,农业农村现代化是这项工作的“基石”,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都在农村,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个不摘”和5年的过渡期,还有若干相关配套政策,让很多来自基层的农民代表心中更有底气。
按照“十四五”规划,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其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深化农业结构调整、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是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三大关键步骤。
乡村振兴离不开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对此也有着明确要求,要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发展各具特色的现代乡村富民产业。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有着诸多的路径,而“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也是“十四五”规划纲要强调的内容,下一步,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强化乡村建设的规划引领,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规划引领的乡村建设是将环境整治、生态保护、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等有机地结合,不搞大拆大建,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的新农村。同时,农村精神文明的建设也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乡村振兴工作千头万绪,人才培养和使用更是重要一环,对于这个难点,相关部门正在政策和措施上抓紧落实。
如何解决乡村振兴人才的培养和挖掘,一些地方已经开始进行有益的尝试。
乡村振兴的重要指标之一就是缩小城乡差距。按照“十四五”规划,下一步要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政策体系,促进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进一步放活经营权。加强农业农村发展要素保障。健全农业农村投入保障制度,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土地出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农业农村力度。
很多代表也从各自关心的角度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乡村振兴涉及方方面面,既要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还要在乡村建设上有突破;既要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又要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踏上新征程,奋斗正当时。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等方面持续发力,一幅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美好蓝图就一定会成为美丽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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