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再次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大量“三农”人才支撑。国家统计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农业生产经营人员31422万人,其中初中及以下教育程度的人员占91.8%,高中或中专的占7.1%,大专及以上的仅占1.2%。人才匮乏、素质不高长期困扰“三农”工作的开展和乡村社会的发展。因此,解决人才问题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是保障农村长治久安、长远发展的内在和必然的要求,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立足本地,鼓励当地人才回流鉴于农村学子“跳农门”的观念、乡村干部工作要求高但待遇低的现实境遇、农业产业规模小收入低的情况,加上城市发展机会多、收入来源广、生活环境好,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优质劳动力不断外流。吸引外来人才虽然有助于凝聚农村发展智慧、拓宽发展视野,但是一方面外来人才吸引力度仍有欠缺,另一方面本地人在环境气候适应力、对家乡的感情与投入程度、对当地文化习俗的了解与驾驭方面都有着无法比拟的优势。因此,吸引当地人才回流可以加快乡村建设的进程。首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要从思想上提高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识,建立一套完备的人才回归制度,制定人才回流后的相关配套制度,解决人才回流后的后顾之忧;其次,要加强在村农民的主体意识,通过多种举措转变农民的职业观念,提升其市场、科技意识,增进对现代化农业的了解,激发农民提升自身素质的意愿;再次,还要因地制宜地开展乡村产业发展规划,保障就业,做好人力资源规划工作,制定当地人力资源获取、利用、保持、开发的策略,对所需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做出精准预测,确保乡村发展过程中充足的人力资源供给。
二、加强人才引进,为乡村人才队伍注入活力解决农村人才供求矛盾,既要着力开发农村现有的人力资源,还要破除城乡之间不平等的制度障碍,吸引人力资源向农村流动。鉴于城乡差距较大,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乡村的建设,制定了很多帮扶政策,鼓励人才服务乡村建设,但多数都有服务期限限制的,最后很少有人愿意继续留在农村。因此需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和人才激励机制,将人才留在农村。首先要建立乡村人才奖励机制,对返乡创业予以政策上的便利、经济上的帮扶,对高校大学生返乡工作在劳动薪酬的基础上予以一定的政策性补助,从而吸引人才;其次要提高人才待遇,给予其不低于劳动力市场平均薪资的报酬,并制定一套合理的技能型人才绩效考核方案,奖励和留住人才;最后要制定相应的人才晋升制度,给有能力、有作为的人才一定的晋升空间,提高乡村人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加强人才培养培训,提升人才队伍素质将人才留住后要加快其培育,为更好服务农村打下良好基础。根据不同的需求,人才可以分为不同类型,从事不同类型职业的新农人对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需求不尽相同,且其职业教育与培训目标、受教育程度都有所差异,除此之外,每个人能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时间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对不同类型的乡村人才进行分类管理可以提高培养效能。一方面,从教育与培训的供给侧来看,在措施的选择上需要分区域、分民族、分阶段、分对象进行,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充分考虑新农人在成长背景、从业经历、学习基础、年龄阶段、认知特点、发展愿景等方面的差异。另一方面,从乡村人才教育与培训的需求侧来看,要加快建设相关信息数据库,让人才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或创业方向,精准对接适合自己接受的教育与培训的内容、机构、方式等信息。
四、优化创业就业配套环境,改善乡村人才的工作与生活条件经过多年的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已经有较大程度的改善。但是较之工业和城市,农业农村发展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对于人才的吸引力不够。比如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的不均衡,让农村人才有后顾之忧,难以全身心地将自己的才能投入到农业农村工作中去。基于此,首先要改善基础设施,提高就业、教育、医疗和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其次要强化公共服务,加快推进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并完善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三是着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宣传表彰;四是利用好信贷、保险、税收等政策工具,鼓励、引导和动员企业、个人、社会等各方面力量加大对农村实用型人才工作的投入;五是加大落实国家扶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有关的政策扶持力度,落实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财政支持政策,鼓励和支持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服务,建设生产型、经营型和服务型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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