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云州区实施“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标准化”模式规范黄花标准化种植,建成集培育开发于一体的全国黄花种苗培育中心。培育龙头企业15家,新建黄花产业基地31个,黄花标准化种植面积达2.08万亩,辐射带动周边乡镇黄花标准化种植达10万亩,特别是带动贫困户种植黄花3.8万亩,全区农民人均增收3500元。“大同黄花”已成为当地产业扶贫和“一区一业”的主导产业,农民尝到了标准化种植的“甜头”。
今年4月中旬,省市场监管局实施市场主体活农、知识产权强农、标准助农、合同帮农、执法护农的“五农工程”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有效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推动涉农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助力我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标准助农 乡村面貌更美丽
“我们村成为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后,村民的素质提升了,村容村貌更美了,吸引来很多游客,年接待游客量已突破20万人次,带动300多人就业,村民人均年收入超过2万元,旅游业成了村里的一大支柱产业。”8月初,阳泉郊区桃林沟村村委会主任史亨友表示,在建设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项目中,该村引用、制定了含19项基础通用标准、90项技术标准、122项管理标准、22项服务标准在内的253项标准,形成了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基础设施及农村环境治理、村级公共服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10个方面的美丽乡村标准体系。
按照《村容整治与维护管理标准》《村庄环境卫生保洁管理规范》等农村生活环境治理方面的23项标准,桃林沟村先后投资100万元开展村容村貌整治。目前,全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绿色植被覆盖率达90%。桃林沟村的生态环境、居住环境及村容村貌在标准化的推动下得到全面改善。
桃林沟村从村民最关心、关注的公共服务领域出发,实施了《公共教育技术标准》《老年人服务中心建设规范》等23项标准,全力推进老年人服务中心、幼儿园、卫生所、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设施的标准化建设。同时,充分发掘乡村物质文化,建立民俗文化园,成立民间演艺中心、手工艺馆、农耕文化馆,形成了“休闲旅游+文化传承+乡村体验”独具特色的美丽乡村游,制定《乡村非物质文化保护管理规范》《古文物保护技术规范》等系列标准。
“建设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项目,极大地促进了乡村环境提质、基础设施完善和产业发展。”史亨友表示,下一步,将力争把试点区域打造成全国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新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桃林沟模式”,为美丽乡村建设和标准化综合改革先行先试积累经验。
品牌强农 提升产品竞争力
“没有‘玉露香’品牌前,我们的梨一斤只能卖1块多钱。注册商标形成品牌后,一斤就能卖到七八块钱。‘隰县玉露香梨’成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价格更是蹭蹭往上涨,一斤最少能卖10多块钱了。”8月4日,隰县午城镇习礼村党支部书记闫锁保高兴地说,光我们村玉露香梨的种植面积从原来的七八百亩增加到了现在的3200多亩,人均年收入也由原来的几千元增加到几万元。
隰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帮助企业获得“隰县玉露香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指导地理标志运用和品牌创建,制定出台《隰县地理标志保护办法》《隰县玉露香梨品牌使用管理规范》《“隰县玉露香梨”证明商标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涵盖“玉露香梨”品牌商标、品牌包装、宣传物料使用许可等规范,正确引导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运用地理标志增产增收。同时,不断加强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和涉农商标的注册辅导,支持和鼓励企业、合作社、农民开展商标品牌建设,形成以“玉露香梨”地理标志为核心、多点发力营销推广的良好势头。
“从2010年选定品种,玉露香梨种植面积由最初不到2000亩发展到目前的23万亩,挂果7万亩,年产量8万余吨,全县80%的贫困人口直接或间接依托梨果产业增收脱贫。目前隰县玉露香梨种植面积、产量均位居全国第一,是中国玉露香梨第一县。”隰县果业局党支部书记吴德平自豪地说,“隰县玉露香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极大地推动了当地梨果产业的发展,而且带动当地5800户贫困户、16293人增收致富,提前两年实现脱贫。
隰县市场监管局还牵头组织、积极配合各地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隰县玉露香梨”品牌打假维权,查处杭州、深圳等地违规使用、冒充“隰县玉露香梨”品牌及销售行为,维护了品牌形象。
合同帮农 合法权益有保障
大同市场监管局积极制订黄花菜产销合同示范文本,规范黄花菜的种植、收购、加工等行为;晋中市场监管局帮助涉农主体办理动产抵押融资,为平遥凯旋乳业、龙海实业、国青禽业等涉农企业办理抵押8件,融资8375.9万元;阳泉市场监管局在平定、盂县、郊区建立合同帮农指导站,形成受理投诉、跟踪监督、案件查处、现场指导相结合的合同帮扶、执法体系,及时处理履行合同时出现的纠纷和问题……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努力探索合同帮农长效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同时,省市场监管局将合同监管与脱贫攻坚相结合,针对性地制订和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加强涉农合同监管,加大对涉农动产抵押登记的支持力度,有力地推动了订单农业的持续发展。
2019年,省市场监管局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制定推行农副产品、禽类产品、家畜家禽养殖、食用菌产品等8个涉农合同示范文本,有效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民增收。在此基础上,今年又制定推行农作物种子收购和农用物资买卖及农业机械作业服务等9个涉农合同示范文本。还积极组织指导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突出重点农业和特色农产品,制定推行符合当地特色农业的涉农合同文本,主动服务当地“三农”发展。
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走进农企、走进乡村、走进农户,通过试点推进,提供全方位服务;进行合同示范文本备案回访,加强农业订单事前、事中、事后的指导、规范和监督合同行政监管;及时公示涉农企业与农户的合同履约信息,规范涉农企业和农户签约、履约行为,提高合同签约率和履约率;加大对涉农合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欺诈违法行为,保护涉农企业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为破解涉农主体融资难题,我省积极鼓励和引导涉农企业和经营者以现有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农机具、牲畜等通过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线上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变更、注销业务。目前,全省已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者动产抵押登记28份,各类农副(畜)产品企业动产抵押登记43份,抵押融资约2.83亿元。
最新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