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耕地保护补贴政策:耕地保护补贴政策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根据承包面积,或者种植粮食面积等补贴由省级政府结合实际情况而定。补贴标准根据各地资金情况略有不同。鼓励农民秸秆还田,减少化肥使用量。
2、高标准田建设政策支持: 高标准农田是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积极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
3、产粮食大县奖励政策: 为了保证产粮大县种植粮食积极性,缓解粮食大县的财政困难,保障粮食安全。产粮大县,入围县享受的奖励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用于支持当地产业发展。
4、牛羊生猪养殖大县奖励政策:为了调动地方政府发展养殖积极性,促进生猪(牛羊)生产、流通,保障市场供应。大县奖励资金包括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奖励资金由县级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县养殖业发展,如圈舍改造、良种引进、污粪处理、防疫、保险、牛羊饲草料基地建设,以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支出。
5、生猪稳定生产政策:为恢复生猪生产,今年降低了生猪养殖的标准,加大了生猪养殖的各项补贴金额。并且养殖用地标准也开放了许多。“绿色通道”政策。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6、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为保护广大农民利益,2020年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2020年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为每斤1.12元。国家将继续对有关稻谷主产省份给予适当补贴支持。
7、宅基地政策: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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