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6日召开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新生活需要我们倍加珍惜,新奋斗激励我们勇往直前。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针对实际情况的变化,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全面小康的基础打得更牢、底色擦得更亮。
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指标,乡村振兴是建设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历史任务。当前,我国正处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交汇期。随着脱贫攻坚进入收官之年、冲刺之时,做好二者的有机衔接与协同推进,既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培育长效脱贫机制,又有利于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实施脱贫攻坚战以来,我们以脱贫攻坚统揽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扶贫贵在精准,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退出、精准考核。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脱贫分类施策。经过努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农民群众收入明显提高,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郑重承诺正在加快实现。
“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巨。”随着脱贫攻坚进入冲刺阶段,绝大多数贫困县已经摘帽,新的问题和挑战也开始凸显。例如,一些地方认为脱贫摘帽就是“终点站”,没有认识到脱贫的下一站是乡村振兴、农民富裕;一些基层干部群众对于脱贫之后主要靠自身发展心里没谱,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继续“等靠要”的思想。显然,剩余脱贫攻坚任务更加艰巨,必须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政策落实,攻坚克难,决不能松劲懈怠。
要保持脱贫攻坚成果稳定,还需要扶上马送一程。在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中,乡村有其内在发展规律,农民脱贫增收亦如此。因此,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人口,在方向上,主要政策措施不能急刹车,摘帽不能摘责任、摘帽不能摘政策、摘帽不能摘帮扶、摘帽不能摘监管,确保频道不换、靶心不变。在力度上,要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用好扶贫的土地和金融政策。
要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要对存在返贫风险的近200万人群和存在致贫风险的近300万人群实施针对性预防措施,及时将这部分人口纳入帮扶。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因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措施。对已经实现稳定脱贫的地方,可以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县、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脱贫。
要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如期脱贫既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前提,也是下一步乡村振兴的基础。2020年乡村要告别绝对贫困,而农民的持续增收、补齐乡村短板、缩小城乡差距,还要靠继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要把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已摘帽的贫困地区在后续脱贫攻坚工作中,应参照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要求,瞄准持续增收,推动乡村产业融合,促进农民全面发展。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起点。让我们进一步振奋精神,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向党和人民交出高水平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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