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文件发布有几天了,一直想写个解读,但通篇读下来多少老生常谈,感觉亮点不多,在乡村基层治理方面倒是发现了几个新提法,如果能扎实落地,对农村现状或是一件好事。
1、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这是个对农村工作开展形式的整体的判断和定性。以前党组织在基层发挥的作用不明显,以后农村的各项工作还是要依靠基层党组织来做,再次强调了村两委的关系,村党委领导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等。还有去年出台的几个推进村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主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文件是一脉相承的。
2、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按公务员管理)
这条是第一条的具体措施,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是个新提法,以前村干部的管理是个难题,因为村干部不属于公务员,不归组织部门管。从已经实施的青海省来看,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就是明确县级组织部门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建立村党组织书记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对需要归档的13种材料作出明确规定。依据个人档案,建立在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正常离任村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在村党组织书记考录公务员、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表彰奖励、推选“两代表一委员”时,予以重点审查。
在村党书记的监管上,强调建立健全党委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参与、加强指导的村务监督机制。
3、建立村“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常态化机制,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
村两委成员联合审查去年发过几个相关文件,这次的提法是要把联合审查常态化。
所谓的村两委成员联合审查,基本上就是“凡进必审”。明晰审查范围。县级联审制度对象是新调整的村(社区)“两委”成员人选,由村级进行初审后,乡镇党委组织本级有关部门及上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进行全面审查后报请县级联审,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会同县纪委监委机关、公检法司等19个联审单位对照“十不能”“六不宜”要求严格审核把关逐人逐项予以把关。落实处理结果。
而常态化的意思就是除了新任的村两委干部要联合审查,任后还要定期审查,如果是软弱涣散的村党委组织,该清理的坚决清理到位,该给予其他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一律从严落实。
4、加大农村基层巡察工作力度,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
很多村庄这几年都成立了监督委员会,但是这个委员会是做什么的,很多人并不清楚。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大在农村基层的巡查力度,强化县、乡镇的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是切实发挥村监督委员会作用的有效措施。
5、推行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县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接访制度,组织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
其实农村有不少积压矛盾,但是以前农民解决问题感觉有心无力。一是因为知识储备不够,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不熟悉,不了解,很多村干部侵占集体利益的纠纷,被村干部一瞪眼就吓住了,村干部随便给个说法就能把老百姓给忽悠住。其次是因为农民解决纠纷的渠道不通畅,就上访渠道而言,很多农民别说信访立案,连信访门口看门大爷那关都过不了。这就导致了基层的声音传递不到县领导干部耳朵里。所以一号文件提出市县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接访制度,是个有针对性的为民办实事的好措施。希望每个县领导干部都是达康书记。
6、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对于大部分村而言,尤其是对于很多没有集体资产的村庄,村级组织运作经费是个老大难问题。村干部的工资就不说了,村里但凡想组织个活动,都需要群众凑钱。所以去年发的几个文件也反复提了,就是要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保障,具体的提法是纳入财政预算,但最后能落实多少,还要看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而定。
7、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
不得不承认,这些年党组织在农村的存在感不高,很多村没有发展党员的意识,群众对党员的认同性不高,入党的积极性不高,有些农村发展入党都需要刷脸凑数,年轻人入党积极性有待提高。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看似是小事,实则是关心的党在农村的后备力量的大事。
总体来看,今年的一号文件比往年要短小,主要的落脚点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大面的东西少了,具体措施多了,毕竟今年也是关键的收官之年,可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