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创新型省份是湖南对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的迫切需要,也是推进创新引领战略落实落地、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关键举措。
湖南是农业大省,建设创新型省份的短板和难点在农业农村,关键和根本在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当前,亟需提升县域创新力、城乡协同创新力、“三农”关键技术创新力,打造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引擎,为推动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聚集要素资源,打造县域创新引擎
县域是农业农村发展的基本单元。当前湖南多数县(市)存在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短缺、创新体系建设薄弱等问题,应加大支持力度,助力要素聚集和创新能力提升,增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内生驱动力。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与政策支持。尽快出台湖南《关于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科技资源与知识、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向县域与乡村产业聚集,培育一批创新型县(市)、创新型乡镇。
二是加大县(市)财政对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逐年提高科技经费支出占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促进普惠性科技创新政策、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创新政策在县域落地。有条件的县(市)应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创新券等,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初创期、种子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小微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
三是加大人才引进与培育力度。建立县域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和乡村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制度,探索通过岗编适度分离、在岗学历教育、创新职称评定等多种方式,引导各类人才投身县域和农业农村发展,通过柔性揽才、专岗引才和培训育才,打造县域创新发展主力军。
聚力产学研用结合,打造城乡协同创新引擎
城乡二元结构及发展失衡是长期困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也是湖南建设创新型省份面临的突出矛盾。破解这一矛盾的根本出路在于实施县域内生式创新驱动发展和城乡协同创新驱动发展。针对当前湖南城乡协同创新乏力、科技成果难以在农业农村转化应用的现状,应聚力产学研用结合,增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协同驱动力。
一是构建城乡开放式创新体系。支持高层次专家团队携带高新技术项目和成果在县域落地转化,支持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到乡村开展技术指导与创业服务。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作价投资等多种形式,加快科技成果向农业农村转移转化。对承担县域企业委托研发项目的高校、推动科技成果在农业农村成功转化的中介机构,给予补贴和奖励。
二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联动机制。支持乡村企业与省内外高校院所建立创新战略联盟、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农业优势企业有针对性地引入优质战略合作伙伴,引进先进技术、种质资源和经营管理模式。
三是加强城乡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推动公共科技服务平台、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产权多元化、使用社会化、营运专业化。鼓励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在乡村开展应用示范,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鼓励依托农村电商平台等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对效果明显的给予奖励补助。
聚焦“三农”硬任务,打造关键技术创新引擎
优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针对当前湖南科技支撑农业农村产业转型升级作用弱、助力扶贫脱贫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应加快关键技术创新与科技储备,增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一是围绕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绿色化生产,设施农业、精细农业和品牌农业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等,加快科技攻关和创新示范,引领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是用科技创新寻找乡村规划与建设、清洁能源供给、生态环境有效治理、高效公共服务的解决方案,围绕生态环保、生产生活、文化娱乐、科技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和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以科技创新促进现代乡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推动乡风文明和乡村治理。
三是加快突破制约精准脱贫的技术瓶颈,着力解决特色产业扶贫、生态扶贫等方面的关键技术问题。探索“科技龙头企业+示范基地+贫困户”“科研院所+合作社+龙头企业+贫困户”“科技特派员+龙头企业+村集体+贫困户”等精准扶贫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贫困人口素质提升和公共服务、优质资源城乡共享,以科技创新助力精准扶贫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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