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有效治理是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程,是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和生活富裕的依托、保障和支撑。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
当前,乡村有效治理的着力点是破解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够高,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手段不适应新形势,乡村“强发展”和“弱治理”并存等问题,推进乡村有效治理,建构乡村的人心秩序、公共秩序和良治秩序,其中关键是强化有效治理的政治性、群众性和效能性。
■乡村有效治理是一场具有政治性的治理革新
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政府唱独角戏、单打独斗式的行为方式和“一套模式管到底、一种方法用到底”的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形势要求,需要地方政府、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观念更新与行为变革。乡村治理实践创新需要党委政府的正确引导,需要社会组织的作用发挥,需要公众参与的主动加持,需要体制机制的创新完善、政策法规的保障支持和现代技术的创新运用,这一切归属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一于党的长期执政和乡村现代化目标建构,取决于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的质量提升。因此,乡村有效治理是一场具有政治性的治理革新。夯实基层基础是乡村有效治理的固本之策,是避免基层组织产生软弱涣散、涉黑涉恶、小官巨贪等问题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党对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的关键一招。要抓实建强农村基层党支部,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以权力清单、岗责清单、驻点直接联系等手段为依托推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汇聚乡村有效治理的强大合力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利益多元化、观念分殊化现象日趋凸显,农民在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方面的刚性化和增量化需求日趋提升,在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的自主性和现代性诉求日趋增长,积极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増强。在此背景下,因应农民美好生活需要变化的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汇聚乡村有效治理的强大合力。既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补齐农业农村短板,着力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又要实现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完善乡村文明建设的制度规则;还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乡村社会治理格局,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整合乡村治理的传统资源和现代手段、常规手段和创新模式,探索“党建引领、三治融合”的有效实现形式,从而实现乡村有效治理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
■抓实乡村有效治理的主体责任和能力提升
乡村有效治理体现为国家权力主体与乡村社会自治主体依据国家法律和村规民约对乡村社会的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推动乡村政治民主、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良好,服务于产业兴旺、乡风文明、生态宜居和生活富裕等乡村振兴目标。因此,抓实乡村有效治理的主体责任和能力提升甚为关键。既要建立乡村有效治理科学考核评估的“指挥棒”,推动地方党委政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建立乡村有效治理动态监测体系,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也要明确部门协同的责任要求,建立乡村有效治理工作联动机制,推动政策、资源和力量配给;还要推进乡村治理能力建设,通过推进思想理论学习、资源服务下沉、基层负担削减、利益荣誉激励、治理标杆示范、政策试点推广等方式,集聚乡村治理的人才队伍,鼓励各地创新乡村治理机制,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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