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要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
乡村治理是一个新课题,相较于以往的乡村管理工作,乡村治理更多强调农民的切实需求,强调治理的针对性、有效性,这对于我们党和政府来说,是一次全新的挑战。
“谁来干”,党组织领导各方协同参与。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治理的好不好,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的成败。纵观近代乡村发展史,无论是土地革命,还是改革开放,任何时期都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此,在乡村治理工作中,必须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在此基础上,更好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等经济社会组织的作用,共同为乡村治理添油助力。
“为谁干”,让村民成为乡村治理的受益者。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指出,要让广大农民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打土豪、分田地,农民从此摆脱了千百年来被剥削的命运,当家做起了主人。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不能仅仅满足于让农民吃饱穿暖,还要让他们享受更好的生活环境,获得更好的教育、医疗等资源,让他们更好地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些都需要我们为之不懈努力。
“怎么干”,综合施策打“组合拳”。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到加强村民自治能力;从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到培育乡风文明……乡村治理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我们要树立“一盘棋”意识,协调各方力量,综合施策打“组合拳”,才能取得乡村治理的预期成果。如在调处村民矛盾纠纷时,发挥农村乡贤力量,在推动农村文化建设时,调动民间自组织的积极性……通过协同治理、自治治理等手段,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乡村治理是一项繁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困难,但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协同奋进,一定能在乡村中“治”出一片新天地,为农村发展注入新动力,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改革发展进程,共同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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