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结合各地农业及农业资源的生产力特殊性,处理好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序问题,在脆弱的生态环境未得到根本性治理、改善以前,生态的修复、保护、发展是第一位的。
“三农”问题一直是社会及各级政府关注的热点。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启动“乡村振兴战略”后,2018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乡村振兴战略各方面工作提出了更具体、更详细的要求和安排。各地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对于党中央这一重大战略部署,要有深刻、正确的理解,尤其需要有历史唯物主义的生产力导向,否则很容易出现方法论的错误和顺序的错误。
在处理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两大问题上,需要结合各地农业及农业资源的生产力特殊性,深刻认识两者间的辩证关系。不能脱离生态文明建设,孤立地讨论乡村振兴战略;也不能脱离乡村振兴战略,孤立地讨论生态文明建设。在具体的处置上,它们二者之间有孰先孰后、孰轻孰重的顺序问题、平衡问题。比如,在一些生态脆弱地区和一些农业资源被严重污染、破坏的地区,资源、生态的恢复、保护应该是第一位的工作。任何乡村的产业发展都需要建立在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之上,尤其要避免各种“竭泽而渔”“寅吃卯粮”的急功近利行为。
首先,在粤西、粤北一些石漠化山区,生态的修复、保护、发展是第一位的。这些地区“山多树少、石多土少、农业资源贫乏”。村民长期贫困的原因,不是因为村民不知道发展产业,而是因为基本不具备产业兴旺的资源条件、区位条件。但是,村民、村“两委”干部自己无法改变“恶劣”的资源条件,无法处理好生态与发展的紧张关系。所以,在这些地区,在脆弱的生态环境未得到根本性治理、改善以前,任何产业的开发都要非常小心,不能颠倒了发展的生产力顺序,给未来的发展埋下隐患。2016年国家林业局在连南县设立“广东连南瑶排梯田国家湿地公园”就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该湿地公园有大大小小的梯田500多级,拥有森林-库塘-河流-梯田复合型生态系统,水质良好,总体达到Ⅰ类水质标准,是西江重要的生态保护屏障。这个国家级湿地公园的策划、立项显然就是在营造、累积“绿水青山”,这是非常正确的发展方向,在将来必定外溢出越来越多的产业价值和经济价值。其实,除了这种国家级的湿地公园,广东各地也应该大力提倡建设类似的县级生态公园、镇级生态公园和村级生态公园,真正领会生态文明建设精神,为产业发展奠定良好的资源条件、生态条件。
其次,在一些面源污染严重的村庄,遏制污染、修复土壤、修复水源是第一位的。这些村庄的资源、生态同样非常脆弱,基本不具备产业兴旺的条件,甚至不具备基本的生存条件。严重污染的农业资源不可能生产出优质、安全的农产品,更不可能延伸出可持续的乡村旅游业。而且,由于饮用水污染、土壤污染,村民基本的生产、生活都难以维持下去。所以,在这些村庄,生态的修复、保护就显得特别重要,是第一位的工作。这方面需要得到各级政府的支持,包括资金支持和技术支持。资金支持,可以仿效美国的强制性农地休耕制度,对实施休耕的农户予以休耕补贴,形成有效的奖罚机制,鼓励农户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善用农业资源。在技术支持上,目前大多数农户都不很清楚生态修复的具体内容、要求。由此,各级政府要建立专门机构,为农民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支持,同时辅以必要的监督、管理、修正。当然,修复的对象不仅是土壤,还包括乡村的各类地表水、地下水和森林资源、物种资源。生态的恢复、改善需要时间,对此,各级政府和农户都需要足够的理性和耐心。
第三,乡村振兴需要建立在科学、有序的村庄规划的基础之上,耕地、山地、水面等农业资源不能一直都是小、散、乱状态。目前很多村庄,土地资源的利用非常分散、杂乱,道路、房舍也缺乏规划。不仅导致资源严重闲置、浪费,而且农业资源、农业景观也无法得到结构性的开发和利用。此时,村庄整体的规划、整治就尤为迫切、重要。乡村振兴需要建立在科学、有序的村庄规划的基础之上,耕地、山地、水面等农业资源不能一直都是小、散、乱状态,这是乡村振兴内置的一个重要的规律和前提。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堪称微言大义,是指导各地乡村振兴的最重要的原则。不同的地区,一定要依据各自的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特征作出不同的解读,同时确定乡村振兴的步骤与顺序。对于大量生态脆弱、生态恶化的村庄,这句名言正确的解读就应该是“先有绿水青山,后有金山银山”,并按照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首先侧重于生态的修复、保护;对于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正在致力于推动产业发展的村庄,则应该是“有多少绿水青山,就有多少金山银山”。产业发展同样不能忘记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保护、巩固已有的“绿水青山”仍然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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