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工作要求,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总抓手,采取有效措施,为全市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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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组织领导。制定实施《茂名市精准扶贫“红色引擎”计划实施方案》,打造17个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引领乡村振兴示范点,以点带面把全市180个省定贫困村建设成为“五好”基层党建新农村示范村。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引领乡村振兴纳入我市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市委常委挂点包片督导机制,结合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4轮督导,共督导检查67个镇街、74个村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引领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对标省扶贫办扶贫成效考核的党建扶贫项目,制定了《党建扶贫考核工作任务清单》,把党建扶贫考核工作细化为6大方面工作内容12项工作措施,每项措施都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目前各项任务已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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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干部选派。印发《关于推荐优秀干部到县镇扶贫工作一线挂职锻炼的通知》,从市(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111名优秀干部到扶贫一线挂职锻炼,充实基层脱贫攻坚力量,目前挂职干部已全部到位。全覆盖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180个贫困村、76个软弱涣散村脱产驻村任第一书记,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31名。市委组织部联合市纪委、市扶贫办开展脱产驻村干部走读专项整治;开展第一书记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第一书记通报表扬并宣传报道;开展驻村干部思想动态和作风情况专项调研,落实第一书记经济、政治待遇,确保贫困村第一书记下得去、干得好;联合市扶贫办,对各区(县级市)扶贫办主要骨干、110个镇街农办(扶贫办)主任、信息员等600多名扶贫工作干部进行了轮训。出台《茂名市“一线考察干部”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做好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关爱激励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对脱贫攻坚一线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基层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出台《关于贯彻“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最大限度激发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敢作为、善作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抓“头雁”工程。突出“撤、育、选、管、用、储”六个环节,大力实施“头雁”工程。调整撤换村(社区)党组织书记75名,其中调整撤换贫困村党组织书记10名。连续6年实施“村官大学生”工程,已组织2905名村级干部参加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举办全市村级党组织书记“头雁”工程素质提升培训班,对1902名村级党组织书记全员培训。全面实施候任村(社区)干部制度,选拔培养2778名候任村(社区)干部。开展候任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了109名优秀候任村(社区)干部进入村(社区)党组织班子,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注入了新鲜血液。
抓作用发挥。建立40个驻外党组织,管理流动党员1239名。开展驻外党支部与农村党支部结对共建促脱贫攻坚引领乡村振兴活动,引导40个驻外党支部与40个农村党支部“一对一”结对共建,助力乡村振兴。目前,共筹集资金370多万元,启动实施共建项目69个。开展农村“共产党员家庭”挂牌活动,创新开展党员联系户活动,引导10万多元基层党员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亮身份、作表率,联系服务超过100万人。创新党员发挥作用途径,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突击队、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先锋模范作用。如信宜市金垌镇环球村以党员示范种植,党员责任岗跟踪服务的形式,发展百香果扶贫产业,实施党建引领“公司+基地+农户”发展模式,树立7户党员示范种植户,建立32个党员责任岗,带动42户有劳力贫困户和200多户非贫困户村民种植百香果近300亩,每亩增收7000多元。化州市新安镇在全镇范围开展“千名党员结对助力精准扶贫”活动,全镇1458名党员全覆盖结对帮扶贫困户858户1862人,实施帮思想、帮项目、帮生活、帮减负、信息等五项帮扶任务,为贫困户代办事项2300多项,帮助贫困户解决了300多个问题,活动收到明显成效。
抓工作保障。市财政投入基层党建经费2.1亿元,用于全面落实村级干部补贴、村级办公经费、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全市110个镇街党校,1902个村(社区)分校全面挂牌成立,并落实每个镇街党校10万元强化工作保障。印制村级办公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宣传画报,提高村(社区)干部规范使用管理意识。争取省管党费900多万元,市管党费统筹安排600多万元,加大市县两级财政投入,在全市大力打造17个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引领乡村振兴示范点。建立候任村(社区)干部补贴待遇逐年增长机制,每年市级财政增资234.936万元用于提高候任村(社区)干部补贴待遇,激发候任村(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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