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规划(2018—2022年)》,其中强调,“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推动乡村振兴,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在推动乡村振兴的进程中,党的基层组织居于中心地位,发挥着核心作用。
当前,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公信力、影响力如何,直接关系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效果的好与坏。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农村改革越深化,党组织的核心地位越要强化。”因此,必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党组织的基础,筑牢党在农村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实现乡村振兴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加强基层党组组织建设,要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完善党组织领导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责任制,将乡村振兴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选拔晋升的关键指标,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同时,要持续精准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大力开展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将那些道德品行败坏、作风不正派、思想不纯洁的干部剔除队伍;选派那些政治素养好、敢于担当、不畏艰苦、不惧困难、爱岗敬业的党员干部配齐村“两委”班子。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多听民声,多办实事、多求实效,多解民忧,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带领基层广大群众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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