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大早,大冶灵乡镇颜餐电商办公楼前,一辆满载农副产品的快递货车整装待发。此前一天的“双11”网络购物节,颜餐电商公司销售农产品1.6万件,销售额达632万元。
作为笔者身边的电商,一天内销售土特产达600余万元,这个数据无疑是惊人的。尽管这与“双11”网络购物节有密切的关系,但农村电商对农副产品销售,农民增收以及精准扶贫、乡村振兴,会起到一定的推动助力作用。
近年来,随着消费方式的变革、市场需求的扩大,加上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我国农村电商方兴未艾。2017年,全国农村电商规模突破万亿元,已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推动力。为此,各级地方政府应利用电子商务和互联网的网络特质,从人力资本提升、服务环境改善、产业集群发展等方面,让农村电商为乡村振兴赋予“新动能”。
前些年,大批农村能人宁愿“背井离乡”到城市谋生,原因在于农村发展环境不优,创收渠道不广。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而且随着国家一系列扶持农村发展、农民致富增收政策的落实,农村创新创业的环境只会越来越好,越来越优。当前,从事农村电商门槛较低、收入水平较高,正是吸引大批人才返乡创业的最佳时期。
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着力构建便捷的生活圈、完善的服务圈、繁荣的商业圈,让乡村居民过上更舒适的生活,这也是农村电商发展的基本逻辑。因此,发展农村电商必须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减少消耗“体能”的羁绊,让农村电商在市场运作中有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更好地驾驭市场,从而为乡村振兴蓄积发展生活、服务、商业圈“能量”。
把农村电商当成产业打造,必须营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实现一、二、三产业的融合集群发展。为产业“赋能”就是通过打造集约高效生产空间、延长产业链、增强产业关联度,尤其要结合当地实际,农村电商要与发展乡村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康养等多元化乡村产业深度融合,真正为乡村振兴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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