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消费方式的变革、市场需求的扩大,加上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我国农村电商方兴未艾。2017年,全国农村电商规模突破万亿元,已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推动力。
目前,学界普遍认为农村电商主要通过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两种模式促进农民“节支”和“增收”,但我们认为,农村电商应该利用电子商务和互联网的网络特质,从人力资本提升、市场环境改善、产业集群发展等三方面充分为乡村振兴“赋能”。
推动创新创业,赋能人力资本提升
从事农村电商门槛较低、收入水平较高,正吸引着大批人才返乡创业。截至2017年底,全国农村网店达985.6万家,浙江、江苏、福建、山东等省份已出现城镇人才流向农村迹象,湖南也出现了大量返乡和下乡创业者。
农村电商发展对新型职业农民、农村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等人才有巨大需求,迫切需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乡村人才支撑体系:一方面,应通过优化乡村创业环境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吸引怀揣梦想和乡情的大学毕业生、城镇专业技术人员回乡担任脱贫攻坚的排头兵和创业致富的带头人;另一方面,要确立多层次、多渠道的乡村人才培育计划,形成农村电商“双创”人才培育、使用对接机制,通过定向学历教育、农民技能培训加快“新农人”培养,通过引“头羊”、育新人构建立体化人才支持体系,让人才回得来、聚得起、留得住,让农村电商的创业企业活得好、长得快、赚得多,为乡村振兴储备充足的人力资本。
提升公共服务,赋能市场环境改善
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着力构建便捷的生活圈、完善的服务圈、繁荣的商业圈,让乡村居民过上更舒适的生活,这也是农村电商发展的基本逻辑。
随着农村电商交易体系、物流配送供应链体系、支付结算网络金融体系日益完备,农村电商将促进农村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不断改善,使农村农业发展更具可持续性。与此同进,农产品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农产品上行存在质量安全、标准和产业化程度较低等问题,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存活率低,农村市场公共服务功能不完善、不健全。我们连续两年在长沙市参与农村电商项目验收,了解到大量农村村级服务站点自主盈利偏弱、县区级农村电商运营中心公共服务功能缺乏实质性内容。湘西等欠发达地区农村电商市场环境更处于起步阶段。
鉴于此,应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支持农产品电商平台和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发展电商产业园。通过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科技园、现代农业创业园一体化建设,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农兽药基础数据平台、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平台的搭建,加强农商互联、密切产销衔接,发展产销对接的新型流通业态。同时加快建立健全适应农产品电商发展的标准体系,研发绿色智能农产品供应链核心技术,加快培育农业现代供应链主体,推进新兴技术在农村电商领域的普及应用,为乡村振兴创建良好的市场环境。
构筑商业生态,赋能产业集群发展
农村电商通过打造集约高效生产空间、延长产业链、增强产业关联度,成为品牌商家、县域产业、家庭农户利益联结的核心,可有效推动着农村一、二、三产业的交叉融合。浙江、江苏等省份已出现“淘宝村”集群发展现象,而我省农村电商发展仍处于各自为战的初始阶段,缺乏产业集群和集聚效应,空间溢出效应也未能充分释放。
当前,湖南应以各地资源禀赋和独特历史文化为基础,创建特色鲜明、优势集聚、市场竞争力强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支持在区域内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品牌与市场营销体系、质量控制体系,以农村电商发展为依托建立利益联结紧密的建设运行机制,形成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加快培育农商产业联盟、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产业链主体,打造一批集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农村电商集群。
在此基础上,加快培育一批“农字号”电商特色小镇,推动农村电商发展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充分发挥农村电商的流量入口功能,大力发展乡村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康养等多元化乡村产业,推进农业、林业与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同时加强机制体制创新,突破区域壁垒,推动全省农村电商快速集群发展,为乡村振兴奠定产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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