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明确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这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是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繁荣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等地考察时多次强调“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要振兴”。根据省委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要求,今年6月至8月,我带领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的同志围绕乡村“产业兴旺”问题,先后到部分市、县开展实地调研和座谈。调研期间,听取了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方面的情况介绍,与部分乡镇、村“两委”负责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农户进行交流座谈,进农家小院、到田间地头充分听取意见。调研中我们感到,各地虽然都比较重视乡村“产业兴旺”工作,但新思路、新办法不多,认识上还存在一些偏差。为此,我们进行了归纳和分析,供各地在实际工作中注意把握。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中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是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社会主要矛盾发生重大变化而做出的战略决策。当前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不充分在农村,在城乡差距大。在“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过程中,农业现代化明显是“四化”的短板。如果没有农业现代化,“四化”就是不完整的,其他“三化”建设也会受到制约和拖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是要继续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尽快补齐“四化”短板,全面实现乡村产业振兴。
乡村振兴涵盖了乡村的方方面面,归根结底是发展问题,其中“产业兴旺”是重点。只有乡村经济发展了,才能富裕农民,繁荣乡村;也只有乡村“产业兴旺”,才能吸引更多外来资源和人才,集聚人气和财气。离开产业支撑,乡村振兴就是空中楼阁。因此,实施乡村振兴,必须系统深入研究“产业兴旺”的主要内容和实现路径,编制全省乡村产业振兴规划。
浙江作为东部沿海发达省份,农业现代化发展较早,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较好,但与党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和老百姓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当前,各地还有一些同志存在着认识或理解上的误区,或把“产业兴旺”简单地理解为发展现代农业,或片面地理解为发展乡村旅游业,缺乏全面系统的认识和思考。为此,要科学认识“产业兴旺”的基本内涵,把握好实施乡村“产业兴旺”的几个要点。
(一)乡村“产业兴旺”要坚持因地制宜
“产业兴旺”具有丰富的内涵。实施乡村“产业兴旺”既要基于第一产业又不能囿于第一产业,而应着眼于优化一产,在此基础上大力发展二三产业,促进农旅结合、农网融合、一二三产业融合,强化一产对二产、三产的支撑力度,提升二产、三产对一产的反哺力度。通过一二三产业的相融相通和乘数效应,拓展农业发展空间,拉长农业产业链,拓宽农业产业幅,提升农业价值链,完善农业利益链,促进农业接二连三、跨二进三,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要优化一产。农业关系到国计民生,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民以食为天,农业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松。然而,调研中发现,在当前各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农业大多被自觉不自觉地轻视了。虽然大家都在谈要农旅结合,但实际上“农”讲的不多,“旅”讲的较多;在资金投向上,对“农”投的不多,对“旅”投的较多,轻视一产的倾向在有的地方较为明显,这并不符合“产业兴旺”的客观要求。农是本源,否则一二三产业融合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所以,还是要坚持基础产业不能动摇,与此同时,我们也不排斥农旅结合,而是积极鼓励利用农业的多功能性,充分发挥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功能,推进农旅结合、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具体到工作中,要大力发展“农业+”,农业适合与什么结合就与什么结合,但核心还是要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突出农业产业发展的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和品牌化。
要因地制宜。一切从实际出发,千万不能照搬照抄,用一个模式去套。落实到某一个具体的乡村,则要坚持宜种(种植业)则种、宜养(养殖业)则养、宜林则林、宜旅则旅、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运(物流业)则运,要根据各个乡村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和培育产业发展方向。这方面,我省已涌现出了许多典型案例,如安吉县黄杜村发展白茶产业、永康市下贵村发展养龟产业、余姚市横坎头村发展红色旅游、磐安县乌石村发展乡村旅游、临安市白牛村和缙云县北山村发展农村电商、象山县东门村发展美丽渔村等等,都实现了强村富民的“产业兴旺”目标。这些乡村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关键还是做到了因地制宜,在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基础上,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构建新型乡村产业体系,加快推进“美丽资源”向“美丽经济”转变,实现了产业兴旺、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
(二)乡村“产业兴旺”要坚持规划先行
“产业兴旺”必须坚持科学规划为先导。要根据乡村功能定位和实际情况,编制科学系统的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发展的基础条件、重点任务、阶段目标和行动方案,为乡村“产业兴旺”引路导航。当前,我省一些地方乡村产业发展带有较大的盲目性,往往市场热门什么就发展什么,缺乏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存在较大的隐患。
产业发展规划要坚持多规合一。乡村产业发展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县(市、区)产业发展规划相融合、相衔接,不能各搞各的,更不能相互矛盾,否则也难以真正落地。产业发展规划要与当地主导产业规划有机结合起来,与乡村发展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产业发展规划的可行性和操作性。
此外,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好之后,要坚持一以贯之,一张蓝图绘到底。任何一个产业的发展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往往都有一个较长的培育期,千万不能急功近利,更不能半途而废或频繁变更。
(三)乡村“产业兴旺”要坚持群众主体
乡村“产业兴旺”的主体是群众。群众主体就是让广大农民成为乡村“产业兴旺”的主体力量,而不是旁观者和跟随者,其本质是群众工作。“产业兴旺”最根本的动力来源于农民群众。乡村产业发展一定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意见,最大限度地发挥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乡村产业发展要积极吸引群众参与,而不能代替群众做决策。一个村到底搞什么产业,怎么搞,一定要注意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相信群众,不能搞长官意志。实践表明,任何一件事情,群众要做的,我们去帮一把、推一把,往往事半功倍,可以做得很好;群众不想干的,或是群众还没想通的,我们就推着他们干,往往会事倍功半。所以,一定要先做好群众工作,统一群众思想,鼓励群众广泛参与,充分调动起群众的积极性,通过群众的力量来共同促进乡村“产业兴旺”。
(四)乡村“产业兴旺”要坚持改革创新
乡村“产业兴旺”要坚持改革创新,既要深化改革,也要创新体制机制,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来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培育、激发和强化乡村“产业兴旺”新动能,重点要在农户承包地制度、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社会化服务体系、财政与金融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
一是推进农户承包地制度改革创新。受多种因素影响,目前我省农户承包地资源没有得到充分高效利用,有的被抛荒闲置,有的利用效率低。为此,要通过改革创新来盘活农户承包地资源,要全面完成农户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认真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户承包地依法有序流转。要进一步明晰集体所有权与农户承包权的关系,充分维护农村集体对承包地发包、调整、监督、收回等各项权能,保障其有效履行承包地集体所有人职责,提高集体在农户承包地流转上的话语权。要积极推进农村承包地经营权登记发证,推动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真正落地。要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利用制度改革,充分利用国家相关政策,加大土地整治力度。通过对山垄田、冷水田进行整治,既可以增加建设用地指标,经整治的连片土地还可以发包给新型经营主体来发展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是推进闲置农房和宅基地改革创新。探索完善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鼓励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进行涉农项目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乡村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和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休闲农业和二三产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存量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利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兴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休闲旅游接待服务企业。充分盘活农村闲置农房和宅基地,通过适当的改造发展养老产业和精品民宿,吸引城里人来休闲度假或养老,发展康养产业。对那些撤并搬迁后的村庄原址,除保留一部分农业设施用房或开发民宿等乡村旅游用途外,可因地制宜对农民原宅基地进行复垦,复垦土地取得的用地指标通过市场化出让取得的出让金,主要用于乡村产业发展。
三是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创新。加快推动农技推广由行政服务体制向社会化服务体制转变,深化“三位一体”改革,积极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多元主体,广泛吸引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投资、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着力整合和统筹协调各种支农政策措施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向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方向发展,实现农业服务体系的现代化。改变财政支持方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推广项目给予支持,推多少付多少服务费,这样既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能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要“以本事论英雄”,不管是农技推广人员,还是合作社或是种养殖大户,或是农民“土专家”,都可以参与到社会化服务体系中来。要以水稻产业为样板,推进全省其他主要农产品的全产业链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扶持社会化服务企业做强做大。
四是推进财政与金融体制改革创新。加快完善涉农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加大涉农财政资金整合力度,优先支持、聚焦投入现代农业和新型乡村产业发展。探索财政撬动金融支农新模式,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综合运用担保、贴息、保费补贴等金融杠杆政策工具,吸引带动金融投资,解决乡村产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建立风险保障资金,综合运用担保、贴息、保费补贴等金融杠杆政策工具,吸引带动民间资本加大投入。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产业兴旺”的指导意见,引导更多的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投向乡村“产业兴旺”。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三农”产品、拓展“三农”业务,促进涉农贷款投放持续增长。
(五)乡村“产业兴旺”要坚持真抓实干
实施乡村“产业兴旺”一定要坚持真抓实干,要有战略定力和足够耐心,搞产业千万不能搞成“运动式”“口号式”的。“运动式”“口号式”的推进,表面上看起来轰轰烈烈挺热闹的,实际上往往不可持续,几年后回头一看,很可能还会带来包袱。调研中发现,各地在实施“产业兴旺”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这种“运动式”“口号式”产业发展现象。比如,一些特色小镇建设、特色农产品发展、村庄景区开发,都是一拥而上,同质化严重,差异化不足,存在较大问题。因此,我们认为,乡村“产业兴旺”必须真抓实干,要坚决避免搞形式主义,尤其不能搞成运动式的,否则结果就是劳民伤财。
(六)乡村“产业兴旺”要坚持党建引领
基层党组织是“产业兴旺”各项政策的最终执行者。“书记有思路,村民有出路”。实施乡村“产业兴旺”,关键还要依靠基层党建,坚持党建引领。在实践中,要切实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来带动乡村实现“产业兴旺”。乡村产业要发展,就必须有人才;但是没有产业,乡村又很难吸引和留住人才,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党委政府要推动“产业兴旺”这项工作,首先要做好党建来引领产业发展。实践中,同样一个集体经济薄弱村,换一个有能耐的村支书,换一支有战斗力的村“两委”队伍,取得的效果就可能完全不一样。反过来,产业发展了又能进一步巩固基层党建,巩固乡村基层治理成果。为此,必须切实选好配强推进乡村“产业兴旺”的“当家人”,对于有些村支书不得力的或是有的村“两委”班子不得力的,该换的要换,该外派的要派,切实把上级的各项要求抓紧落实到基层。要充分利用村级班子的基层发动与组织功能,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其投身乡村“产业兴旺”大业,带动群众创业就业,推动实现乡村“产业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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