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系统解决乡村振兴“人、地、钱”难题,让农业就地增值、农民就近增收。
作为中国出台的第一个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五年规划,规划提出到2022年的诸多发展目标,其中包括,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乡村产业加快发展,农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等等。
壮大乡村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如何“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很多人关心的话题。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所所长黄汉权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规划对此设置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等5个指标。
例如,农业劳动生产率到2020年增至每人4.7万元、2022年再增至5.5万元;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到2020年提高到2.4,2022年提高到2.5。
产业融合发展,创新收益分享模式
如何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规划着墨颇多。
规划提出,鼓励农民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依法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强化农民作为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挖掘集体土地、房屋、设施等资源和资产潜力,依法通过股份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租赁等形式,积极参与产业融合发展。
规划同时明确,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和管理办法,等等。
——加快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用+社会保障”、“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
——鼓励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普通农户等组织共同营销,开展农产品销售推介和品牌运作,让农户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设立风险资金、为农户提供信贷担保、领办或参办农民合作组织等多种形式,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订单和契约关系。
——完善涉农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明确资本参与利润分配比例上限。
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土地是农民手里最重要的资源。规划明确,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
规划提出,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
同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加快户籍变动与农村“三权”脱钩,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促使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放心落户城镇。
围绕农民的土地收益,根据规划,中国还将加快土地管理法修改、完善征地补偿标准、建立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的多元保障机制、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等。
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同工同酬制度
就业和收入直接挂钩。规划提出,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农村劳动者素质,拓展农民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空间,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以前,拖欠农民工资的事件时有发生,大众对农民就业和薪资待遇问题也颇为关注,此次规划明确提出完善制度保障体系。
官方计划,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制度,提高就业稳定性和收入水平。
同时,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保障农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加强就业援助,对就业困难农民实行分类帮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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