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获得感不仅是提升人民整体获得感的关键,也是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的重点。党中央把生态文明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环境治理力度明显加大,环境状况持续改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城乡生活垃圾尚未建立系统科学治理方案,“垃圾围城”和“垃圾围村”在一些地方变得愈发严重。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与人居环境息息相关,已成为提升人民群众环境获得感的必然要求。
建立健全严格的垃圾治理监管制度。第一,健全垃圾处置与回收的精细化标准和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垃圾分类监督员专管制度,实行社区网格化垃圾监管体系,责任到人、责任到户。社区负责与每个住户签订垃圾分类承诺书,建立社区垃圾处置信用评价信息共享平台,实施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实行守信激励、失信严惩。第二,构建严格的垃圾治理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实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与严格的问责制度。认真落实“党政同责”及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健全城乡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开展中央环保巡视“回头看”工作,建立中央和省市两级环保巡视制度,形成常态化。第三,加大对乱丢乱弃垃圾的重罚力度。坚决关停简易填埋场,实施全面清理整顿。同时,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无害化等级评价工作,对不达标设施限期整改,提高设施运营水平。对垃圾乱丢乱弃及不按规定垃圾分类者,轻者教育,重者罚款,与相关金融机构联动,将个人环保信用状况纳入个人金融评价等级中。
加大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力度。第一,建立城乡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的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将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尤其是市、县政府需将垃圾处理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同时鼓励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建设,广泛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试点,提高政府财政性资金的引力和放大能力。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建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相关金融机构对接机制,撬动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第二,制定与垃圾总量相适应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另外,各地需对辖区内城乡生活垃圾存量和增量作出准确判断和预测,做好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建成时间表,建立倒逼机制,切实加强项目审计、稽查、执法检查,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同时,鼓励优先建设高技术含量的无害化垃圾焚烧厂,减少垃圾填埋的占地、污染,实现能源清洁回收利用。第三,完善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的配套补偿机制。积极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探索破解垃圾处理“邻避效应”,建立健全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异地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科学合理地设置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和补偿期限。
打造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理新链条。治理生活垃圾的关键是充分做好分类回收利用,减少垃圾量。而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仍是环保治理短板中的短板,需尽快下大气力予以解决。第一,严格生活垃圾的前端分类。要求居民在家中进行垃圾粗分类,逐步实现垃圾不落地,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广泛发动和教育群众,从源头分类做起,人人有责。第二,严格监管垃圾中端收运处置。建立信息化监控体系,对回收全过程实施监控,防止垃圾中端收运过程中将垃圾混装或造成新的收运污染。加强垃圾收运处理全环节的系统研究,努力实现垃圾收运处理全过程的科学化、信息化管理。第三,建立城乡生活垃圾终端处理新模式。尽快建立集约化、多元组合式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产业园,将垃圾处理与循环经济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动绿色发展。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属于农村居民的一项基本公共服务,需要多部门多渠道统筹解决。第一,切实解决经费保障问题。各级政府要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补助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并合理分担,同时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力度,按照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议原则筹集保洁费,树立农村居民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形成户参与、村自治的农村垃圾管理新格局。第二,全面落实农村保洁员制度。采用保洁员竞聘上岗、村民互助保洁等多种形式建立农村保洁制度。第三,探索PPP模式推进垃圾收运处理的市场化运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农村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工作,以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专业化保洁公司承担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理工作,提高保洁收运水平。第四,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制定相关的分类减量工作指引,着力提高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降低垃圾处理压力和运营费用。第五,把垃圾管理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充分认识到垃圾管理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作,也是农村民生的基础工程,没有垃圾的妥善处理,就没有美丽乡村,就不可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提高全民的环保责任意识。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通过各种媒体广为传播,不断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强化中小学的环保普及教育,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唤醒人们对环境的热爱。发挥社会组织在环境治理中的宣传、引导、教育等作用,依托社区为平台鼓励全民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生活环境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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