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田园综合体大有可为。田园综合体怎么发展,却大有讲究。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从上述表述不难看出,真正的田园综合体的特征应是:主要载体是农民合作社,不是社会资本;农民必须充分参与,且从中受益;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集于一身。
怎样才能建设真正的田园综合体呢?
田园综合体的核心产业和基础产业是现代农业,这是必须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的重要原因。因为只有打好现代农业根基,才不失乡村特色,才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支持产业、配套产业以及衍生产业,进而帮助农民脱贫,使乡村百姓受益,让田园综合体根深叶茂、边界不断延伸。
但建设田园综合体,仅靠农民合作社的力量显然不够。谁能帮一把,或者谁能跟农民合作社一起,把田园综合体做起来呢?
从河北、山西等省份田园综合体试点情况看,中央财政从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支持试点,这应当是解决田园综合体发展资金的一个途径。其实,在政府投入之外,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以企业化方式承接农业,不仅能避免实力弱小的农户的短期行为,还可以对产业进行长期规划,进而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田园综合体。也就是说,真正的田园综合体,应调动各路资金参与,要共同建设,但主要载体必须是农民合作社。
然而,社会资本并不是都跟地方政府的想法一致。它们知道地方政府需要它们,欢迎它们,因而,难免有自己的“小九九”。通过田园综合体吸引来的有些社会资本,容易抛弃农民合作社,把自己作为主要载体,建设一个“伪田园综合体”。比如,有的社会资本提交的田园综合体项目,是以建设田园综合体为名,行从事房地产开发,或者建私人庄园会所之实。这种项目,以非农业产业为主导产业,没有突出以农为本,在项目布局和业态发展上与农业没有有机融合,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差。
社会资本无非是想打着田园综合体的幌子,规避政府监控,将造福一方百姓的田园综合体,变成一己享受的私人领地。这样的田园综合体,不仅不能带动当地百姓致富,反而浪费了乡村资源,恶化了乡村环境,加剧了百姓与社会资本的对立,使平和的乡村增添了新的矛盾。此类田园综合体,其实就是建娱乐会所或者私人庄园,要么就是在集体用地上开发房地产,走卖房赚钱的路子,严重背离了政府发展田园综合体的初衷,必须坚决遏制。
真正的田园综合体,既寄托了城市居民的乡土田园梦想,也寄托了乡村人的城市化梦想。正因为二者的交叉,才使得不仅社会资本看好,地方政府也希望借此让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让乡村生态环境得到保护。显然,能服务于乡村振兴的真正的田园综合体,必须二者兼顾,双管齐下。
为了圆梦都市人,在田园综合体建设中,必须夯实“农”字根基,做出“田园”特色。在田园综合体建设中,遵循“生态农业—农事体验—休闲观光—农产品加工—文创产业—田园社区”的发展路径,有序稳步做加法。通过不断挖掘乡村的风土人情、乡规民俗、民间艺术,将单一业态打造成田园综合产业,让乡村的每一座断桥、每一棵古树、每一处老宅、每一块残碑,都能勾起城市居民的乡愁和记忆,让都市人在体验农耕活动和乡村生活、欣赏田园风光中,为乡村带来更多消费。
为了圆梦乡村人,田园综合体必须依靠农民,在建设过程中,让农民参与。要让作为原住民的农民,从田园综合体建设带来的乡村变化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让他们的生活变得富裕,精神变得充实。要借助田园综合体,培育更多有思路、有眼光、有能力、有作为的新型职业农民,通过提高农民素质,让田园综合体在职业农民支撑下,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和后劲。毫无疑问,离开了农民,不能让农民受益的田园综合体,是没有前途和生命力的。
真正的田园综合体,本质上是对乡村的复兴和再造,目的是通过整合各种资源,让那些日渐萧条、荒芜的乡村重新焕发活力。作为乡村振兴的核心动力,田园综合体的建设,不仅应当让农村不再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更应当以此推动农业发展方式、农民增收方式、农村生活方式、乡村治理方式发生深刻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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