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这是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完善我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打造我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的重大战略举措。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这项重大决策部署一周年之际,《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正式公布,标志着这一国家战略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
一、深刻认识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意义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以下简称“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是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形成新格局而作出的重大决策。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我们深刻领会到党中央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大历史与现实意义。
一是有利于提升长三角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能级和水平,引领我国参与全球合作和竞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大循环,至今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回溯改革开放走过的辉煌历程,从40多年前的打开国门搞建设到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迫切要求我国在更广领域和更高水平上参与全球合作和竞争。长三角一直以来都处于我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勇当全国改革开放先锋,在全国经济发展大局和对外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当前,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中美经贸摩擦一波三折、我国经济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背景下,推动长三角向一体化方向发展,有利于通过深入推进区域一体化实现高质量发展,通过高质量发展促进更深层次一体化,努力提升全球配置资源能力,引领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为我国开拓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是有利于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探索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路径模式,引领长江经济带发展,为全国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示范。早在浙江、上海工作时,习近平总书记就开始谋划长三角区域协调发展,提出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构想。在浙江期间,总书记将推动长三角地区交流合作列为“八八战略”的重要内容,发起建立了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定期会晤机制;在上海期间,又进一步丰富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思想内涵,强调上海的发展必须放在国家对长三角区域发展的总体部署中来谋划。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方位,提出上海要进一步发挥龙头带动作用,苏浙皖要各扬所长,使长三角地区实现更高质量的一体化发展。从现状看,长三角区域合作基础好,是最有条件实现一体化的区域。长三角率先探索创新区域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有利于为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三是有利于充分发挥区域内各地区的比较优势,提升长三角地区整体综合实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任务,将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伟大变革。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全面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一定要在空间承载上找准战略性区域,充分发挥重大区域战略的引领作用。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也是最有能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区域之一。一体化发展有利于推动长三角地区打破行政藩篱,发挥三省一市比较优势,加快要素自由流动,建设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系统集成全面深化改革成果,强化跨区域共建共享共保共治,进一步提升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以更加昂扬的姿态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前列。
二、准确把握《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
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要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准确把握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推进路径,确保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始终朝着《规划纲要》这张宏伟蓝图指引的方向不断前进。
准确把握“一极三区一高地”战略定位。“一极”是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这是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期间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基本定位,具体要求是长三角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创新策源能力,提升参与全球资源配置和竞争能力,在促进我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中发挥“稳定器”和“主引擎”作用,增强对全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和带动力。“三区”是全国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引领区、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这是新时代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大局赋予长三角的战略重任,具体要求是长三角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方面要当好排头兵,先行先试,为全国其他地区作出榜样、树立标杆。“一高地”是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这是推进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对长三角提出的新使命新任务,具体要求是长三角要进一步加快各类改革试点举措集中落实、率先突破和系统集成,以更大力度、更高水平推进全方位开放,加快构建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新格局。
准确把握两阶段发展目标。《规划纲要》提出了分阶段发展目标和具体指标,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明确了目标导向。按照“十四五”结束的2025年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2035年两个关键时间节点,《规划纲要》提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到2025年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35年要达到较高水平。同时,《规划纲要》还提出了中心区人均GDP与全域人均GDP差距、研发投入强度、5G网络覆盖率、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量化指标,作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工作指引和检验一体化成效的重要标准。
准确把握分区域分领域的推进路径。一体化发展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高级形态,比协调、协同发展的要求更高、难度更大,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结合不同区域、不同领域的一体化基础,分区域、分领域有序推进。从区域看,《规划纲要》按照以点带面、依次推进的原则谋划了一体化发展的圈层结构,要求推动形成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中心区27个城市、三省一市全域的一体化发展格局。从领域看,《规划纲要》根据不同领域的一体化条件差异,要求分层次统筹推进,对跨省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区域协同创新等已经具备条件的领域,要加快一体化发展;对营商环境建设、市场监管联动、公共服务共享等一定程度上具备条件的领域,要注重建立健全体制机制,逐步提高一体化水平;对尚不具备条件的领域,要注重融合、联通、协调、互动,不断缩小发展差距。
三、扎实抓好《规划纲要》部署的重大任务
自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正在加快推进,焕发出勃勃生机,“一体化”意识和“一盘棋”思想深入人心,社会共识高度凝聚,工作机制业已形成。当前,要围绕《规划纲要》部署的重大任务重点抓好落实工作。
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规划纲要》着眼于推动城市乡村和区域板块的协调发展,围绕加强区域联动、加快都市圈一体化、促进城乡融合和推进跨界区域共建共享部署了重点任务。要加强区域联动,以提升上海大都市服务功能为重点进一步发挥上海龙头带动作用,强化江苏、浙江、安徽分工合作和差异化发展,加快中心区一体化发展带动长三角地区整体发展。要加快都市圈一体化进程,提升都市圈内同城化水平,加强上海大都市圈与南京、苏锡常、杭州、宁波、合肥都市圈协调联动。要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形成联通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中心村的基础设施网络,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乡村发展品质,全面推进人的城镇化。要推进跨界区域共建共享,发挥省际毗邻地区的天然区位优势,共建省际产业合作园区,共同推动跨界生态文化旅游发展,探索建立省际毗邻区域协同发展新机制。
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立足全方位融入、全领域融合、全区域融通,围绕产业体系、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六大领域部署了一体化任务。要加强协同创新产业体系建设,走“科创+产业”道路,以科创中心建设为引领打造产业升级版和实体经济发展高地。要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统筹推进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互联互通、分工合作、管理协同的基础设施体系,加强对一体化发展的支撑保障。要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生态空间共保,努力建设绿色美丽长三角。要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创造高品质生活,使一体化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要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协同推进对外开放,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破除制约一体化发展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形成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开放市场,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强劲的内生动力。
着力抓好两个重点区域的探索试验。《规划纲要》聚焦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两个重点区域,部署了高水平高标准建设重点任务。示范区建设要牢牢把握严格保护生态环境这一前提,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从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深化市场化改革,示范引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片区建设要对标国际上最具竞争力的自由贸易园区,强化开放型经济集聚功能,立足投资自由和贸易自由,加快实现资金自由、运输自由和人员从业自由,提升网络信息服务能力,创新税制安排,打造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带动长三角新一轮改革开放。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美好蓝图已经绘就、号角已经吹响,我们要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穿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全过程,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好长三角地区合作机制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画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工笔画”,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抓好各项工作,奋力开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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