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11日至14日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在浙江开展执法检查。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加强法律贯彻实施,用最严的制度措施把海洋环境保护好发展好。
执法检查组在杭州听取了浙江省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情况汇报,与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基层执法人员进行座谈。在嘉兴,检查入海排污口管理和在线监测、海上应急处置、海洋增殖放流、垃圾清理和白洋河治理等情况。在宁波,检查杭州湾海洋生态整治、湿地保护修复、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梅山国际集装箱码头环保设施运行等情况,并赴北仑区河头村查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情况。
王晨指出,浙江向海而兴、依海而富,是全国海岸线最长、海岛最多的海洋大省。长期以来,浙江大力推进绿色浙江、生态浙江、美丽浙江建设,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很大成绩。这项工作具有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特点,也存在着一些短板,面临新的挑战。
王晨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要用好在全国率先实施“河长制”和“湾滩长制”的经验,按照陆海统筹、河海兼顾原则,将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的“五水共治”向海域延伸,抓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十项攻坚举措落实,确保海洋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要抓住入海排污口这个重点,推进规范化整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尽快实现全部在线监测,确保直排海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要继续推广“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宝贵经验,提高农村环境整治和污水处理水平,使更多洁净河水流入大海。在梅山湾综合整治工程现场看到,经过治理和未经过治理的海水一堤之隔、泾渭分明,说明推进海洋环境保护事业只要积极作为,就能大有可为,要进一步坚定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贯彻新发展理念,夯实责任,推动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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