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到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在新疆调研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他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细化方案,严明纪律,狠抓落实,确保以司法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改革取得实效,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提供体制保障。
徐家新先后考察了阿勒泰地区中院、布尔津县法院、吉木乃县法院、兵团农十师巴里巴盖垦区法院,听取了阿勒泰地区中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情况汇报,并与阿勒泰地区中院、巴里巴盖垦区法院、布尔津县法院干警分别座谈。
考察和座谈中,徐家新充分肯定了新疆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指出新疆作为第三批司法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自治区高院和兵团分院党组高度重视,选择部分法院开展了试点工作;长春会议后,全区法院法官入额工作全面展开,司法责任制等四项基础性改革有序推进,改革明显提速。
徐家新指出,长春会议标志着以司法责任制为中心的改革总体框架已经建立,标志着司法体制改革进入了全面推进的新阶段。各级法院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长春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上来,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决策部署。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细化改革方案和具体措施,防止“一刀切”,克服“等靠要”思想,积极作为,大胆探索,确保司法责任制等各项政策全面落实。
徐家新强调,各级法院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改革工作中坚持从严管理干部队伍。法院领导干部要勇于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团结带领广大干警争做司法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要高度重视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分析研判干警思想动态,切实加强改革政策解读宣传,向干警作“政策交底”,稳定人心,防止误读误传、盲目猜测。要教育广大干警自觉遵守组织纪律,正确对待个人利益得失,处理好个人和组织的关系,坚决服从组织决定。要进一步严明新闻宣传纪律,加强正面引导,坚决防止干警随意发表不恰当言论。
调研期间,徐家新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马学军进行了工作交流。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新疆高院、兵团分院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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