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愿意跟谁?”父母离婚时,孩子总要面对这种问题。这句话会造成怎样的伤害,这种伤害会持续多久?
孩子在成长过程中,还有多少被忽视的心理伤害?
西城法院日前根据调研通报:七类未成年人应进行心理辅导,他们分为受害型未成年人、施暴型未成年人及“转换”型未成年人。
施暴型未成年人
故意伤害
施暴型未成年人,往往是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干预,可以很好地帮助其认罪、悔罪,重塑人格,回归正途。而在民事诉讼中,对他人实施校园暴力或伤害行为的未成年人,虽然未构成犯罪,但也有必要予以心理干预。
“我们发现,不少校园暴力实施者,其暴力因子根源于自身家庭暴力,必要时,我们也将对暴力实施者的家长进行心理疏导,尽可能改变暴力少年的生长环境,帮助其走出暴戾氛围。”西城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负责人甘小琴说。
意外伤害
此类未成年人,尤其是在损害结果严重的案件中,往往会因为自己给他人造成伤害而背负上沉重的心理负担,自责、内疚等情绪会使其陷入抑郁状态,拒绝与外界交流。因此,有必要对其提供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正确看待意外事故造成的结果。
甘小琴介绍,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该对事故双方进行共同心理疏导,鼓励施害者向受害者诚恳道歉,一方面有利于受害者的心理康复,另一方面也能让施害者早日走出愧疚阴影。
受害型未成年人
父母离异
在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探望权纠纷等案件中,法官需要了解未成年人的真实想法,如未成年人已满十周岁的,司法解释规定,法官应征询未成年人的意见。
但审判实践中,法官发现,未成年人的意见时常含糊不清或呈两面性,甚至出于种种原因不敢、不愿表达真实想法。
“此时就需要心理咨询师,帮助未成年人厘清思路。”甘小琴说,当未成年人在父母之间难以取舍时,最好通过心理咨询,使法官了解到孩子的真实想法,使判决结果更符合未成年人的实际利益。
家庭矛盾
父母之间的争吵、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往往在孩子心里投下阴影,一些父母甚至把怒火引向孩子。打骂性“家暴”、不闻不问的“冷暴力”,都给未成年人造成了深深的心理伤害。
甘小琴说,在办理家庭纠纷类诉讼时,如果涉及到未成年人,法院会尽量请父母和孩子一起接受心理疏导,弥补大人和孩子之间的感情缺口。
意外事故
当处理未成年人遭遇的意外事故时,法官发现,这些事故不仅给他们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而且造成心理冲击。
“对于这类事故的未成年人,我们也建议进行心理干预,帮助他们摆脱心理阴影、缓解心理危机、弥合心理创伤,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甘小琴说。
校园暴力
校园暴力、霸凌事件,如今经常见诸媒体,这些来自同学、甚至老师的伤害,往往会对未成年人造成巨大的心理伤害。
甘小琴介绍,实际案例中,遭受暴力,会导致受害者性格孤僻、自卑乃至患上抑郁症,有自残、暴力倾向等严重损害结果。尤其是校园暴力,发生地点是每天生活学习的校园里,更使受害学生的心理长期处于紧张焦虑状态。“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我们关注受害学生的心理健康,为其进行心理疏导,来帮助他们度过心理危机。”
“转换”型未成年人
监管真空
还有一类未成年人,他们既可能变成施暴者也可能变成受害者,这类未成年人就是处于监管真空状态的未成年人。
这类未成年人,要么是父母均不愿直接抚养,要么是因父母已故、生病等原因无力承担抚养义务。他们或者被父母当做拖累推来推去,或者因监管缺失而无人照管,容易走上叛逆、甚至违法犯罪的道路。
甘小琴提出,对这类未成年人,要在加强其心理健康帮扶工作的同时,保障其生活来源,保障其受教育权等合法权益,而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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