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万鄂湘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交流。
去除司法地方化藩篱,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中的一大闪光点。2月3日,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率调研组,就深化跨行政区划的法院体制改革及法院组织法修改问题在京调研,再次聚焦司法体制改革“硬骨头”。民革中央副主席修福金参加调研和座谈。
2014年12月28日,我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成立,12月30日,第二家跨行政区划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揭开了我国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的新篇章。调研组一行实地考察了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的服务大厅、立案窗口、审判场所、信息中心、律师工作室等地。
随后,调研组围绕调研议题与最高人民法院、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在听取了与会者的介绍和发言后,万鄂湘说,民革中央高度关注司法体制改革,2015年以来,先后多次就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体制改革和两院组织法修改问题进行调研。北京市四中院紧紧围绕跨区划法院职能定位,坚持改革思维,探索了很多宝贵经验,也总结了面临的问题。与会者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提出了很多意见建议,调研组将认真研究。社会法制是民革参政议政的重点领域之一,民革中央将持续关注,深化调研,力争提出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意见建议,为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以法治梦实现中国梦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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