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的通知》精神,近日,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16条、5个方面,对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安排部署。
意见指出,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主动融入全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充分履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统筹做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找准履职尽责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将更多的法律资源、法治力量引向“三农”工作,为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意见强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一把手”亲自挂帅,主动作为积极谋划。要严格执行涉农法律法规,加强对工作的跟踪指导,建立和完善执业监督、质量跟踪、服务反馈等制度,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各项举措和服务供给更加及时精准高效。
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围绕5个方面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
1
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基层普法宣传,加强农村法治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农村法治文艺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探索法治创建“四级同创”,力争到2022年实现全省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全覆盖。
2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大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将行政执法风险防控作为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新内容,提高管理执法服务水平。
3
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升级。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智能化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
4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施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提高涉农法律服务质量,推进“12348河南法网”建设,为群众提供及时、移动和可视化的法律服务。
5
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加强司法所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司法所人员,加大司法所业务用房和资金保障力度,深化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争取用三年时间使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部达到三星以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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